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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强制拆迁需要什么条件?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年3月20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Tags: 强制拆迁 房屋拆迁  

  强制拆迁对被拆迁人的利益极其不利,得不到相对应合适的补偿。因此在社会实践过程中,国家法律对于强制拆迁的有关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强制拆迁中,拆迁单位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规定的。合法的拆迁才能够正确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强制拆迁需要什么条件?程序是什么?

  杨巧生律师http://www.shhkfcls.com/,上海户口房产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中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房屋拆迁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为您寻求最完善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强制拆迁需要什么条件?

  1、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决并送达拆迁当事人;

  2、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过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未搬迁;

  3、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作了补偿安置或提供周转用房的;

  4、拆迁人依法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的;

  5、有要求必须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理由的。

强制拆迁程序是什么?

  第一,拆迁当事人向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 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第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受理房屋拆迁裁决申请后,应当组织当事人调解,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合 理要求应当采纳,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出具裁决终结书;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作出书面裁决;拆迁当事人拒绝调解的,房屋拆迁管理部 门应依法作出裁决;

  第三,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 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 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拆迁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 得实施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应当严格依法进行;

  第四,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杨巧生律师,上海户口房产律师,现执业于上海申中律师事务所,不但拥有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而且也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擅长办理房屋拆迁等纠纷案件。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深厚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人品和过硬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为您寻求最完善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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