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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房产税征收越少越成功”论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5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对于住建部回应房产税质疑称:房产税征收越少越成功的说法,网友对此提出质疑,并纷纷发表看法。
  日前有媒体称截至4月底,重庆房产税税收收入70余万元,上海房产税入库税款为百万元,被质疑“3个月房产税款不及1套房”。住建部官员秦虹表示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称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过度需求而间接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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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房产税,“热锅上的蚂蚁”肯定不如加油添火的旁观者了然。比如就在这两天,任志强先生对房产税的解读就很是一针见血:“很多人有误解,以为房产税是为了调控房价才出台,其实不是这么回事。房产税政府早就提出了,这是为了调整我们的税收政策、税收结构,增加地方的固定性收益。中国的房产税和调整房价没有关系,目前看来这两个试点要试很长时间,也许不会出台全国性的房产税政策——至少在现有税收体制没有进行改革之前不会。”这个判断表达了两层意思:一是别以为房产税的靶心真的就是高房价;二是全面开征也许只是个没有时效的“构想”。
  有了任先生的解读打底,住建部的“意思”就很有意思。房产税越少越成功,这个说法比“添加剂无害论”更惊悚:一者,即便单纯从税收来说,似乎尚未有任何一种税收能像房产税这般以“收得少”为荣,比如占比小之又小的个税,为了起征点上的几百元,恨不能争得头破血流,为什么房产税巴不得不收?二者,收得少就代表成功,据说这个逻辑的支撑点在于“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减少过度需求而间接发生作用”,那么,如何论证收得少了之后、这个“间接作用”就越来越大呢?税收的调节作用,必得通过税率、应税对象的变化来实现,住建部的意思,是收得越少、收的人越少,仿佛房产税就越神奇——只是,这个逻辑可以普惠到个税、营业税等税种上吗?
  相关部门在表达“房产税越少越成功”的同时,还捎带着推广了另一个重要观点,“全面开征难度很大”。这样的论调,不管居心何在,起码与当初房产税开征的热闹,是背道而驰的。因此就在年初,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就强调,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改革,虽然只在两个直辖市试点,但是对全国投机性购房者,尤其是炒房客有着很大的警示作用,有利于房产消费、投资回归理性;而重庆市长黄奇帆则认为,探索房产税改革能有效改变“全民炒房”的现象,“根据经济学规律,大体房产税到了3%以上,没有人炒房”——这里就有一个明显的悖论:住建部的“房产税”与行业协会、地方政府理解的“房产税”为什么在今日会成为“两张皮”?到底谁在曲解、或者是误导公众对房产税的价值期待?
  在目前楼市买卖双方仍处于胶着博弈的时候,在“北京市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推行房地产税改革”等传闻甚嚣尘上的时候,肩负公共利益职责的住建部门表态出“房产税越少越成功”的论调,着实令人惊诧。更令人犹疑的是:去年5月底,当《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的通知》中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并引发全国民众热议的时候,相关部门为何没有站出来、在舆论引导与价值纠偏上及时发声?
  其实,公众并不指望一个房产税就纾解了房价上的种种顽疾,但类似有关楼市的宏调政策如果总是“左右逢源”、“千手观音”的话,还有什么是稳定可期的公共决策呢?
  延伸阅读: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昨日接受内地媒体访问时表示,基於内地过去没有对个人住房开徵房产税,民众普遍对开徵房产税认识不足,质疑声较多;而且房产税存在涉及面广,对利益影响复杂,缺少代徵代缴机制,徵税成本较高等问题,故全面开徵难度很大。 他解释,上海及重庆对开徵房产税试点意义,更多是在於探索出一个适应内地国情的包括徵税对象,税率标准、税基设定、免税范围等在内房产税税制和较为科学可行徵收机制,而非要增加多少税收收入。按目前试点城市方案来看,房产税收得越少说明房产税试点越成功 若试点城市能在税制设置和徵税机制上取得经验,并让普通居民了解房产税对合理自住需求基本无影响,主要针对投资性需求,那房产税在全国普遍开徵才有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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