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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套房子两份合同,公章鉴定识真伪,二审上诉保房产。

发布时间:2018年2月1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时间:2012.06.06 作者: 来源: 基本案情:夏某通过王某某集资购买了位于丰台区某小区的某单位使用权房产,取得《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随后装修入住。2008年原告薛某手持该房产的另一份《北京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该合同签订时间在先),将夏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夏某房屋使用权合同,判决被告腾房,丰台法院作出腾房判决。夏某不服提出上诉,委托樊丽霞律师代理,樊丽霞律师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案情,分析证据,并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搜集了中间人王某某因涉嫌诈骗,曾经伪造公章的相关证据,提出了两份使用权合同真伪是案件的核心事实的,应当鉴定真伪,在没有鉴定的情况下,一审判决腾房是错误的代理意见。最后案件被发回重审。最终夏某保住了房子。  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裁定,发回重审。重审中,确认了夏某手中房屋使用权合同的真实性,从而保住了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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