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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土地转让还能拿征地补偿费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林先生短信咨询:我于1997年与所在村签订承包土地合同,但在2001年,我又将该土地转让给了他人。请问现在土地征用补偿费应归谁所有?
  商报百名律师团余立宁律师解答:对于被征地上青苗补偿费,无疑是归现在的实际承包经营人。对于安置补偿费则区分两种情况处理,如果现承包人仅与你本人订立了转让合同,未经过村集体同意,未另行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则你本人和村集体仍然存在承包合同关系,你有权取得安置补偿费。如果你将土地转包给第三人,并已经与村集体办理了转让过户手续,第三人重新取得了承包经营权证,则你不能主张征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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