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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全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7月2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2011年,市司法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要求,建章立制,攻坚克难,全力推进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并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2012年1月30日,俞正声同志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这是化解医患纠纷的有效措施,成效显著。应总结成功的经验,加大宣传的力度,加大支持和保障的力度,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一、2011年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基本情况2011年,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医患纠纷1340件,调解成功873件,调解成功率65%,涉及赔付金额4433万元。自2011年8月底,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以来,全市医调委共受理医患纠纷885件,占全年总数的66%;调解成功544件,占全年总数的62%;涉及赔付金额为2330万元。其中,在全部调解成功的医患纠纷中,有30%的纠纷由于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最终促使医患双方消弭分歧,修复关系,达成谅解而未发生任何赔(补)偿。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全面建立,发挥积极作用一是组织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截至2011年底,市和区县司法局已全面设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配备工作人员55名。各区县都已按照第三方调解的要求,重新组建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选聘人民调解员146名。其中,退休医务人员46名,公检法司等部门退休人员56名。市司法局牵头建立了由医学、法律、心理咨询等方面共906名专家组成的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委员会。二是纠纷调处能力明显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在本市全面推进以来,各区县在短短4个月内的纠纷受理数量已经超过了2010年全年的医患纠纷受理数,并比2008年和2009年全年的受理数分别增长了72%和20%左右。同时,通过医调委的积极努力,避免和化解了10余起因医患矛盾激化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各区县医调委还对46件纠纷启动了专家咨询,并促成其中的20件纠纷得到成功调解。人民调解的第三方优势和社会效果日益显现。三是社会影响和作用持续扩大。通过本市各主要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政策解读、专题访谈、典型案例、公益广告等方式,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行集中宣传,进一步引导市民在发生医患纠纷后能首选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新机制的社会覆盖面和公众知晓度,“有医患纠纷,找人民调解”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四是相关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按照《人民调解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的实施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保证了新机制的“落地施行”。就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队伍建设、调解工作程序、专家咨询流程等事项,制定了相应的配套制度,先后下发了6个规范性文件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手册》,着力从制度上系统地规范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五是部门衔接联动日益增强。注重加强与卫生行政、法院、保监、公安等部门的密切联系与沟通,共同研究保险理赔、秩序维护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区县医调办、医调委与辖区内三级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联系衔接、与法院诉调对接、与公安部门联动等各类衔接机制建设稳步推进,较好地确保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六是保障机制措施更加有力。加强对各区县的指导力度,推动各区县认真研究和协调解决本区县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落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保障措施,坚持调解不收费原则,将所需经费全部纳入司法局年度部门预算。同时,各区县还因地制宜,按照交通便利、简洁宽敞、体现中立性的要求,切实完成本区县调解场所的选址与建设工作。三、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努力推动本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求质量、上水平一是加快推进保险理赔新产品开发工作。2012年,市司法局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着重从拓展保险服务内容、保险对象覆盖面、出险理赔环节等方面,进一步推动和完善现有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新机制方案,力争在医患纠纷保险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医患纠纷中的风险分担作用。二是继续加大对区县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力度。在鼓励区县进一步调整和充实有关调解人员的基础上,强化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积极开展针对各区县的专项督导工作,重点督导市委、市政府及市司法局有关文件规定的落实情况,并且按照“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的原则,着重督促中心城区配齐配强医调办、医调委工作人员,努力提高医患纠纷受理量和化解成功率。三是着力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衔接。加强医调办、卫生行政部门、公安局、法院、医调委、办医主体、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组织间的沟通衔接,定期研究分析调解机制运行中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完善医调办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医调工作运行情况,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定期由相关部门共同向市委、市政府上报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四是探索建立案例评析指导机制。汇编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重点研究、探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案例评析指导机制,通过查找纠纷调解中的薄弱环节,分析总结典型案例中的化解方法及经验,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积极指导和推动区县进一步做好疑难复杂纠纷个案的化解工作。五是建立医患纠纷现场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出台处置预案和规范,力争在制度和操作两个层面,促进医疗机构正常秩序维护工作能实现明显转变。六是深入宣传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积极配合新闻宣传部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向社会宣传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新机制,引导群众树立调解优先的意识,更多地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医患纠纷,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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