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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调解中心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完善大调解工作新格局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3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并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校园纠纷也在逐步的增多,高校作为培养、教育社会各方面人才的专门机构,也应为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榜样。大学校园引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助于及时化解学生之间、教职员工之间,以及学生、教职员工与校内外居民、企业的各种矛盾、纠纷,推进和谐校区建设;有利于推进“平安创建”系统工程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为了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新的调处机制,推进社会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全市首家由学院内法学教师、法律系学生代表为主,所在地司法所人员参与,8名调解员组成的高校人民调解委员会下设调解中心,于2009年5月25日在上海商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填补了在本市高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空白,从而也为人民调解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和大调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起到了示范作用。  上海商学院调解中心的设立,得到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和舆论的认同,解放日报、劳动报、上海法制报、上海市政府网上海要闻、上海综治网、中国教育新闻网、新浪网、东方网、湖南教育在线等媒体都在第一时间报道了上海商学院在上海高校系统率先成立调解中心的消息。  上海商学院调解中心既作为调处校园内部矛盾纠纷的专门机构,同时又是该院法学专业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专业培训基地及连接社会司法资源的新型平台和纽带,对法学专业的“产学研”结合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机制的一种新探索。通过调解中心这个平台,一方面,能够使教师与有关单位进行交流与合作,为专业和学科的发展开辟新的资源,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以实践来推动教学改革,及时更新教学内容;与实务界的紧密沟通,有助于教师在教学科研中更好地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大大提高了教研成果的应用价值。另一方面,能够使学生通过参与民事纠纷案件的法律咨询、立案、调解等社会实践活动,可以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检阅、修正和巩固已有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训练和提高专业技能,为今后就业指出方向,减少择业的盲目性。  上海商学院调解委员会暨调解中心成立以后,重点开展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加强了学校调解员队伍网格化建设。把全院各二级学院(系) 98名党总支书记和班主任全部纳入到调解员队伍中来,并在全校每个班级各设一名学生调解信息员共154人。并加强对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队伍的培训教育,10月17日,学院专门举办了有100多名教师和学生参加的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培训班。  二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摸调处预警机制,坚持每周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摸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动向,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化解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子性纠纷93件。  三是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及基层司法所和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调解干部到学校进行指导交流,逐步形成以“法官、检察官、律师、调解干部进校园”和教师、学生“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等系列活动为载体的“双向三进互动”实践教学模式,实现学生与法官、检察官、律师、调解干部之间的互动,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专业学习和学术交流,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于10月11日举办了主题为“市场经济与法制建设”上海商学院第一届商法论坛,分别邀请奉贤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政法部门有关人员及学校部分老师、学生共同进行交流探讨。  四是安排法政学院广大学生到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实习和实践,开展相关问题(课题)的社会调研、拓展探究型学习实践活动的路径。学院已安排三批68名法政学院的学生分别到奉贤区联合人们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及奉贤区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和“110”公安司法联动接警的参加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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