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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2日 来源:上海户口房产律师     http://www.shhkfcls.com/
  房屋所有人既包括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的所有人,也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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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使用人,包括对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有合法使用权的公民或法人。
  所谓国家授权国有房屋的管理人,一般是指当地房地产管理机关(本市即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它管理的房屋又称直管公房。
  还有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用于本单位职工居住的自建(自购)自管的房屋,又称单位自管公房;所谓房屋代管人,代管有两种形式 ╠ 国家代管或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不清楚的私有房屋,由所在地房管机关代管”。 代理人代管是指“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因其它原因不能管理其房屋时,可出其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管理.代理人须按照代理权限行使代理权并服行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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